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女官名。金置,正九品,掌御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军司马上士”。
官名。西汉水衡都尉所属有农仓长及丞,掌贮藏谷物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有“甘泉仓丞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属太常寺。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置礼院直二人,九年置礼院修撰、检讨各一人。掌教礼仪,事许专达。五代沿置,掌郊庙之制,检讨礼仪故事。宋初设判院,掌礼仪之事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。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修故局”。官名。北齐武库署令的属官,掌领工匠修理故甲等事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