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更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次官。详见“亲府右郎将②”、“亲府左郎将②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。
女官名。宋太宗时,于内省(后改尚书内省)置,以尚宫、大监充任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六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、乡贡麴药,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,掌种收稻
见“哈的”。
①国都。《尚书· 说命(中)》: “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设都。”②行政区划之一。(1)十邑为都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八家为邻,三邻为朋,三朋为里,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疏证: “盖虞夏之数。”(2
官名。即尚书省六部次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尚书省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为司列、司元、司礼、司戎、司刑、司平,六部侍郎改称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侍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