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冕局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衣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衣局。参见“尚衣局”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衣局为奉冕局,尚衣局奉御改称奉冕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衣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尚衣局。参见“尚衣局”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衣局为奉冕局,尚衣局奉御改称奉冕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参见“宗正丞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,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。参看“宗正寺”条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,督理出入经费等。宣统三年(1911),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官署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章奏文移。乾隆六年(1741),与经历厅分工后,分办礼、兵、工部关涉事件。设都事,满、汉各一人,正六品;下隶笔帖式等人员。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
驸马都尉俗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冢人下大夫二人,中士四人,掌冢墓、丧葬等事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每陵置守陵上士一人,正三命;守陵中士,正二命。属夏官府夏采下大夫。
官名。元代都转运盐使所属的盐引批验所,在大使之上设提领一人,秩正七品。参见“盐引批验所大使”。
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。《谷梁传·庄公三十年》: “贡职不至。”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贡职之数。”
见“征收课税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