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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庙署
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社稷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郊祠、崇虚二局丞,掌五郊群神、五岳四渎神祀及道士簿帐等事。隋朝有令、丞等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阴室丞,守视阴室。唐朝有令、丞,掌宗庙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礼,武则天万岁登封元年(696)改为清庙台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为太庙,玄宗开元二十四年(736)废署,以太常少卿一人知其事; 次年以陵寝、宗庙事,隶宗正寺,天宝十二载(753)又隶太常寺,肃宗至德二年(757)又隶宗正寺,代宗永泰元年(765)又隶太常寺,大历二年(767)复隶宗正寺。金熙宗皇统八年(1148)太常寺置署,有令、丞、直长,兼提举庆元、明德、永祚三宫,其令、丞兼廪牺署令、丞事。元惠宗至元三年(1337)于太常礼院置,秩从六品,掌宗庙行礼,兼廪牺署事,有令、丞。


官署名。掌太庙事,其官有令、丞。北齐太庙署,兼领郊祠,掌五郊群神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常》。隋承北齐制,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太常寺》。金代太庙署,掌太庙、衍庆、坤宁宫殿神御诸物,提控诸门关键,兼廪牺署令事,还兼提举庆元、明德、永祚三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太常寺·太庙署》。元代太庙署也属太常寺,掌宗庙行礼,兼廪牺署事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太常礼仪院·太庙署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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