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置。隶户部。通掌户籍、度支、财赋、仓廪诸务。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,秩从七品。人选由举人试进。
参见“司矢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内厩长官,置二员,掌东宫车舆之事。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中有内厩尉,掌车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坊局》。
见“铸钱监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国子监置三员,从六品。唐朝国子监沿置,一员,从六品下,掌判本监事务,每岁七学学生业成,与司业、祭酒莅试,登第者上于礼部。北宋仁宗景祐二年 (1035) 置一员,以现任学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科举名。又称南北通注铨法。分见 “北选”、“南选”。
宗室爵号。明朝置,以封郡王五世孙非嫡长者。封爵名。明代宗室封爵中有辅国中尉,位在镇国中尉之下。
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
官名。东汉初置,统兵,为杂号将军。西晋武帝太康十年(289)复置(一说三国魏时复置),领积射营,辖二千五百人,担当宿卫之任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沿之。十六国西秦亦置。南朝宋太宗泰始(465—471)以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