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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保

官名。① 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师、太傅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军政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始元年(后1)复置,与太师、太傅、少傅并号四辅,名为皇帝师傅,位上公,无实际职掌。不久罢。三国魏末年复置,位在三司上,安置元老重臣,无职掌,一品。两晋与太宰、太傅并为上公,一品,执掌朝政,开府辟僚属,为宰相之任。南朝沿置,用作赠官,名义尊荣,无职掌,多用以安置元老勋旧大臣。宋一品,梁十八班,陈一品、万石。北魏、北齐则为三师之一,位居太师、太傅之下,一品。北齐后主时增员而授,所施颇滥。北周改号三公,正九命。隋初复号三师,无职事,不置府僚,与皇帝坐而论道,正一品。炀帝罢。唐朝复置,正一品,用作赠予德高望重元老大臣的荣衔,所施极严,玄宗天宝 (742—756)以前罕有除授。唐末五代用为藩镇加官,遂至冗滥。北宋初用作宰相、亲王、使相的加官,特拜者亦不预朝政。后仅加予极少数尊贵大臣,正一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号三公,成为真宰相之任,执掌朝政,后亦作为勋臣加官,南宋因之。辽、金,元皆作为加官、赠官,正一品。辽、金号三师,元号三公。明、清因之,皆正一品。明初为皇帝的辅弼大臣,其职至重。建文(1399—1042)间罢。仁宗复设。宣宗宣德三年(1428)命公孤官各辍所领,专侍左右,咨访政事,几成专授。后渐成虚衔,作为勋戚大臣的加官、赠官,无职掌、无定员、无专授。所施极隆,文臣罕有生加者,惟赠乃得。清朝亦然。② “太子太保”简称。③唐末五代藩镇加官冗滥,北宋沿其习,遂成为武将泛称。《宋史·职官八》: “诸司使、诸卫将军未领刺史者、及诸司副使不得呼‘太保’。”洪适《容斋三笔》卷五: “天圣(1023—1032)职制: 内外文武官不得容人过称官品”,“防御使至横行使,许称太保。”④契丹(辽)用作北面官署、诸部族、宫帐、属国的高级长官官称。


官名,商周时即设此官,为王的辅佐,掌导王行德义。周初召公曾任此官。秦不置。西汉置,位次太师太傅而居三公上。掌导天子,议朝政,无所不统而又无专职,为辅佐之官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东汉不置,魏末晋初置。南北朝时太保为三公之一,隋唐为三师之一,一品,为荣誉加官,无实权。后代多沿置。详《太师》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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