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乐局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乐及教习乐舞、鼓吹警场等事。设令一人,丞一人,乐正二人。徽宗崇宁元年 (1102) ,改为大晟府大乐案。
官署名。宋太常寺所属,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属官有乐正、副使正。掌皇帝郊社及御殿、御楼、大祠登歌。崇宁后太乐局撤销,改组为大晟府太乐案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乐及教习乐舞、鼓吹警场等事。设令一人,丞一人,乐正二人。徽宗崇宁元年 (1102) ,改为大晟府大乐案。
官署名。宋太常寺所属,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属官有乐正、副使正。掌皇帝郊社及御殿、御楼、大祠登歌。崇宁后太乐局撤销,改组为大晟府太乐案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属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击鼓鸣金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鼓人,中士六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,以节声乐,以和军族,以正田役。”官名。1、教鼓之官。《周礼·地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又称“供给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、柴炭、笔墨、纸张等。
官名。明置,分属左右春坊,与左右司直郎共掌弹劾宫僚,纠举职事。员额各一人,秩从八品,不常设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时,改内省置,设于宫内,由女官组成。设尚宫、大监,并号为尚书; 改祗候人为御侍,衣服为司衣,梳篦为司饰,枕被为司寝,汤药为司药,乐使、副使为仙韶使、副使,茶器为翰林局,掌御阁为直阁,掌
宋制,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。如《职制敕》中规定:“诸监司,巡历所部不遍者,杖一百;遍而不申,减二等。”“诸监司巡按,巧作名目,追呼巡尉弓兵,将带出本界者,杖一百。”“诸监司,每岁诣所
①官署名。即东都苑东面监,唐高祖武德 (618—626) 中置,高宗显庆二年 (657)改为东都苑东面监。②官名。即东都苑东面监长官,唐高祖武德 (618—626) 中置,正八品下,高宗显庆二年(65
官名。明朝各院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太史院、太医院置,均正三品。洪武元年 (1368)罢太史院使。十四年,改太医院使为令,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,正五品。掌太医院之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掌理辖区人匠诉讼,受詹事院札。置提领一员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置,为各乡之长官,即乡大夫。齐制国二十一乡,每乡设一人,掌一乡之政教风化,向上推荐乡里的好学、慈孝、俊良和有勇力者,举告不孝不悌、骄躁淫暴和不用上令者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正月之朝,乡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