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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鸿胪

官名。九卿之一。秦称典客,西汉景帝改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始改大鸿胪,秩中二千石。掌少数民族君长、诸侯王、列侯的迎送、接待、安排朝会、封授、袭爵及夺爵削土之典礼; 诸侯王死,则奉诏护理丧事,宣读诔策谥号; 百官朝会,掌赞襄引导; 兼管京师之郡国邸舍及郡国上计吏之接待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省典属国并入,遂又兼管少数民族朝贡使节、侍子。有丞一员,属官有行人(大行)、译官、别火令丞,郡邸长丞。东汉属官仅置大行令、丞,余皆省。三国因之,魏三品,其属官大行令改为客馆令。西晋三品,职掌略同,属官有大行、典客、园池、华林园、钩盾等令。原属少府的青宫列丞、邺玄武苑丞等亦划归之。东晋、宋、南齐有事权置兼官,事毕即省,掌赞导拜授诸王。梁、陈改称“鸿胪卿”。北魏亦称大鸿胪卿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三品。北齐改称“鸿胪卿”。魏晋南北朝接待宾客、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职移归尚书省主客曹,本官渐成专司朝会礼仪之官。参见“鸿胪卿”。


官署名。秦朝和西汉初称典客,掌管归降的少数民族。汉景帝中六年改称大行令,汉武帝太初元年又更名大鸿胪,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和郡邸长丞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王莽时改称典乐(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东汉又复称大鸿胪,设卿一人,俸禄中二千石。掌诸侯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。另外,郊庙祭祀行礼时掌赞导,请求行事;诸王入朝郊迎时掌礼仪;皇子封王,掌赞授印绶;诸侯之子继位和四方少数民族头领受封,掌召拜。王死,负责吊祭及拜王嗣。属官有丞、大行令及诸郎官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征固代魏应为大鸿胪。”魏晋有时置,有时废;梁、陈称鸿胪卿,北魏仍称大鸿胪,北齐称鸿胪寺,置卿、少卿各一人,掌蕃客朝见、吊祭等。隋初并入太常,后复置。唐曾改称同文、司宾,后复旧,掌蕃客凶仪及册封诸蕃。宋代掌四夷朝贡宴劳赏赐,迎送宾客等。南宋并入礼部。明清复置,清置鸿胪寺卿,满汉各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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