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通桥监督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,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京、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。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,督催车户分运京仓,兼收随粮松板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由各仓监督中选派,负责抽验漕白(上等米)二粮,督催车户,分运京仓等事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户部仓场衙门·人通桥监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通桥监督》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,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京、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。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,督催车户分运京仓,兼收随粮松板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由各仓监督中选派,负责抽验漕白(上等米)二粮,督催车户,分运京仓等事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户部仓场衙门·人通桥监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通桥监督》。
指伏羲和神农。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泰古二皇,得道之柄,立于中央。”注:“二皇,伏羲神农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焕章阁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客省局长官。详“客省局”。
官署名。隋朝都水台置,掌舟楫,以都尉领其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都水台为监,掌船局为舟楫署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掌田猎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一五片: “王其田, 犬师匕”。
官名。即尚书右仆射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仆射。官名。见“左匡政”。
乡官。秦汉时职掌一乡民政赋役,由郡任命,秩百石。满五千户之乡,置有秩。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,边郡要地虽不及五千户,亦设有秩。其后或此县有而彼县无,依遵旧俗,无定制。官名,东西汉皆置,俸百石,为乡官,掌一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 (1130),御营使司并归枢密院为机速房,改御营使司干办公事置,正八品。绍兴十一年 (1141) 罢。又南宋都督府、宣抚处置使司、制置使司、三衙等官署亦置。金章宗明昌六年 (1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司农寺,掌廪藏食粮以供官吏、军兵禄食,凡纲运受纳及封桩支用之数,每月申报司农寺,下辖二十五仓。
爵名。初指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或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县名。晋朝始置,分开国郡侯、开国县侯二级,位在开国公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侯,位视孤卿、重号将军、光禄大夫,班次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