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论
官名。吐蕃大相论茞别称。
官名。吐蕃大相论茞别称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侍卫”。
①文法吏,即通晓法律的官吏,与儒者之吏相对而言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时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,限年四十以上,儒者试经学,文吏试章奏。”②文臣泛称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退功臣而进文吏,戢弓矢而散马
官名。同“虞”。又称“吴人”。周朝置。掌山泽范囿。参见“吴人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设于河渠之处。隶属都水监。掌巡视河道、修整堤堰、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,秩从七品。官名。金代设此官。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水监》:“都巡河官,从七品,掌巡视河道、修完堤堰、栽植榆柳、凡河防之事。
武官名。即“八部大人”,是北魏部落兵八个将领的合称,其所部为中兵的组成部分。参见“中兵”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
同“大政”。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掌国政的正卿大臣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众臣咸兴,受大正书,乃降。大史䇲刑书九局以升, 授大正。”参见“大政”。
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,为“五兵尚书”的省称。魏置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详“五兵尚书”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的礼院,掌修撰礼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