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司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燃火之燋(苇草)和灼龟之契(荆木),佑助卜师占卜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隶氏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凡卜,以明火蓺燋,遂龡其焌契,以授
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。《史记·李牧列传》有“市租皆输入莫府”之语,索隐:“崔浩云:古者出征为将,军还则罢,理无常处,以幕帟为府,故曰幕府。”将军幕府的员职,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载,有长史、司马
官署名。即“验封清吏司”。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东上閤门使置,正六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东上閤门使为左武大夫,秩正六品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学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货赂置,北周沿置。秩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货赂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典路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掌王与后的五路。“路”即辂,五路指玉路、金路、象路、革路、木路。北周置典路中士,正二命,典路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