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。汉魏南北朝时的匈奴、乌丸、鲜卑及稍后的契丹等少数民族首领皆有此称。多由推举产生,任期有一定限制。《魏书》:“(乌丸)常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为大人,邑落各有小帅,不世继也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官员,在侍卫太保下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
清朝确定藏传佛教“活佛”继承人的制度。此教认为达赖喇嘛、班禅额尔德尼及诸呼图克图圆寂之后皆能自在转生,代代承袭佛号,称为 “呼毕勒罕”。呼毕勒罕的确定,向系达赖喇嘛所属之拉穆吹忠降神指认,以致秘相传袭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员一人,为秘书省次官,从四品。佐秘书监掌图书典籍。旋改称秘书少令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旧,武德七年罢。太宗贞观四年(630)复置,从四品上,高宗龙朔二年(662
官署名。又称“打牲乌拉处”。满语称“布特哈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,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、蜂蜜、松子、鲟鳇鱼等东北特产,并管理屯庄事物。设三品
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颁肄业之规制,稽师生之勤惰,并办理释奠释菜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监丞一人,主其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曾一度归礼部管理,康熙十年(1671)改归本
官员更改姓名,称更名。清制,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、陵名相同者,或一省两官同名者,或其称不协于义者,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,不似汉姓名者,皆须更改。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印结
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置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员三十人,七品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名。唐朝边镇武官,位军镇大使、副使下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宗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