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犬
殷朝众犬官合称。参与狩猎、征战及担任警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六五片: “乎多犬卫。”
殷朝众犬官合称。参与狩猎、征战及担任警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六五片: “乎多犬卫。”
参见“副司弓”。
前代的君主,多指开国之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先主姓刘,讳备,字玄德……先主少孤。”
官名,也称侍祠官,是临时性的,掌祭祀事,汉朝郡国皆置。每年春、夏祭祀山神水神,以五官掾、功曹、主簿、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,事毕则罢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中都匹帛颜色、油漆诸物出纳之事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领库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攒典四人、库子十四人。官库名。金置,掌疋帛颜色、油漆诸物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
官署名。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)置。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,各库务支给物品后,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,置籍登记,以防欺弊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凡内廷向
官名。清朝乐部神乐署之副长官。佐署正掌署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左、右知观设,左、右各一人,汉员,从八品。
参见“皇史宬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宦官名。明朝内府钟鼓司置,掌内乐、传奇、过锦、打稻诸杂戏,以供娱乐,无定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