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董事会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,天将、朝将的属官有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政书。虽有六部之名,实际上仅为办理文书,事务的工作人员。《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》中即有永忠天将吏政书、坚忠天将兵政书、刚强朝将礼政书
官名。北周置。夏官府司勋司次官,佐司勋中大夫掌六勋之赏,以酬其功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中大夫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奏折之副本。始行于乾隆(1736—1795) 年间。初,臣工之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,只有军机处抄录者,称录副奏折。至是,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,遂传文各省,凡有折奏,除正折径送宫门外,必须同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侍卫殿内,八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殿内侍卫,八品。
“小内史下大夫”的别称。
官名。冬至祭天谓之郊,夏至祭地谓之社。隋始置郊社署,属太常寺。有令及丞,属官有门仆、斋郎、典瑞。唐于两京各置郊社署,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,祠祀祈祷之礼。有丞,属官有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门仆之职,又有斋
官署名。简称课税所。元朝太宗二年(1230)置,共分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,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,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。长官为正、副使。
官名。明清兵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明代陪都之称。见“陪都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