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绰
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布燮、久赞同为清平官,犹唐朝宰相,决国事轻重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刘备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马忠传》:“(建兴)十一年,南夷豪帅刘胄反,扰乱诸郡……忠遂斩胄,平南土。加忠监军奋威将军。”
“陕西诸道行御史台”的简称。
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。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,又称议政大臣,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。天命七年(1622),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,共议国政。十一年,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。提举,意思是“掌管”。元代有许多名称不同的提举司,如兵部所属的大都陆运提举司,工部所属的织染人匠提举司等,皆设提举,或为该司长官,或为副贰之职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
官名。南宋为向金及蒙古求和、议和所派使臣。
官名。秦、汉为都水长副贰,西汉太常、治粟内史、水衡都尉、主爵都尉等署皆置。隋初为都水台次官,员二人,正八品上。文帝仁寿元年(601)改台为监,历代沿置,故亦称“都水监丞”。炀帝大业五年(609) 以后
官名。北齐置,清都郡次官,从五品。
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。
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员,凡经任免者,由各省布政使将任免公告书于粉漆牌上,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,称挂牌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清代地方官员自知府以下出缺时,由各省布政使派员署理, 在衙署前悬牌公布,称为
官署名。隋炀帝始置,以待四方使者,后罢,有事则置,隶鸿胪寺,据事务繁简临时损益,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各置使者一人,掌其方国互市事。唐初复置,以通事舍人主之,属中书省,凡四方进表,华夷纳贡,皆受而进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