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地方警察局

地方警察局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和道尹的监督总理局务,其职掌与地方警察厅厅长略同。局内至多设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二至六人,技术员一人,勤务督察员一至二人,雇员若干人。另据内务部于次年二月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分区编队通则》规定,地方警察局在其管辖区域内分区,必要时就管辖区域以第一、第二的顺序划分之,各区设警察署,设署长、署员主持之。地方警察局因维持治安之必要,得编制警察队、消防队,以队长统率之,其分布驻巡由局长分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亦设地方警察局,依照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的规定,凡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地方,得设警察局,冠以所在地名称,直隶于省警务处(但以有合格警士二百名以上者为限)。据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《国民政府年鉴》所载,计江西九处,河南七处,广西三处,湖南、绥远、陕西、安徽各两处,云南、宁夏、福建各一处。此外,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还规定,各省政府为谋公路安全起见,得设省公路警察队,直隶于省主管机关;各省政府为谋水上之安全起见,得设水警队,直隶于省主管机关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赈务处

    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每当各地出现水旱等灾,其灾情比较严重时,一般即在内务部设置赈务处,负责赈济事务,事毕撤销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,直、鲁、豫、晋、陕各省旱灾严重,除派员办理赈粜外,

  • 俗吏

    无能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·陈政事疏》:“夫移风易俗,使天下回心而乡(向)道,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。俗吏之所务,在于刀笔筐篋,而不知大体。”

  • 属国大王

    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属国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说:“辽制,属国、属部官,大者拟王封,小者准部使,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,恩威兼制,得柔远之道。”属国之大者始置大王。其属官有于越、左相 右相、惕隐(亦称

  • 连和使

   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高祖时为安定中原,屡次派遣连和使以与边境少数民族连和。元自义宁以来五使突厥;武德二年(公元619年)遣使与吐谷浑可汗伏允连和,使击李轨;武德七年(公元624年)遣

  • 督作使

    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延载元年(694)以姚铸为督作使,督铸铜铁天枢,铭记功德,黜唐颂周。四夷酋长、诸胡聚钱买铜铁不能足,又赋民间农器以足之。官名。唐武则天置,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一》“延载元年”条载:“武

  • 尚书省

    官署名。东汉有尚书台,魏、晋以后称省,然常台、省互称。当时拟诏出令纳奏封驳之权转归中书、门下(散骑、集书)等省,尚书省虽仍设于宫禁中,实已成为综理全国政务的外朝最高行政机构,地位颇重,规模庞大,人员众

  • 铁路警察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在各铁路局设置警察署,掌理全路警务,其名称按驻在路的名称,定名为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某某铁路警察署,直隶于路警管理局,并受驻在路局的指挥监督。署内得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督察各股。

  • 南京吏科给事中

    官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时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吏部之事。

  • 龟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整治龟版以供祭祀占卜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龟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工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六龟之属,各有名物”。“各以其方之色与其体辨之。取龟用秋

  • 乌丸校尉

    参见“护乌丸校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