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知府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府之长官。明为正四品,清为从四品。管所属之府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:永昌府属孟定、永宁各一人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等省设有,系土府之长官。明为正四品,清为从四品。管所属之府事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:永昌府属孟定、永宁各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。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、关口。额定十八人,正四品,俱满缺。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,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。下设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官。分别由驻防将军、都统、副都
官名。北宋前期,为正六品上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废文散官,用为文臣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、左右司谏,正七品。文散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改朝议郎为朝奉郎。元丰三年(公
对太子太傅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程秉传》:“(太子孙登)笑曰: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诚所赖于傅君也。”
官署名。即太常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太常寺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(22年),改太常寺为奉常寺,以奉常寺正卿与奉常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
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兼掌西北诸部军民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节慎库之主官。掌库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洲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各司郎中内奏派,二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畿置一员,掌本畿行政事务,下设畿正上士、畿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