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论忽鲁勃极烈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,以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将国相撒改为国论忽鲁勃极烈,意为国家诸部统帅勃极烈,参议国政,统军作战。太宗改制,仍存此职。熙宗时废。
即“北院大王”。
官名合称,指羽林左监和羽林右监。羽林左监掌羽林左骑,羽林右监掌羽林右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,参看“羽林左监”、“羽林右监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长寿三年(公元684年)诏举,苏稷等二人及第。
国民参政会休会期间的驻会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实业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国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工业的筹设及管理;二、民营化学、机械、冶炼及其他
官名。① 唐朝太子内官,置二员,从六品,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,领掌正、掌书、掌筵。②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宫内诸事及给散宫人俸给食料。设一员,秩八品。女官名。唐置。属太子内官,从六品;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,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