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练安抚劝农使司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,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,以行省丞相、行台大夫领之。每道置使二人,同知、副使各二人,检督六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官名。金宣宗兴定四年置,为检察司长官,掌检察支散军粮、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》,参看“检察司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见“步兵校尉”。
官署名,为宫中图书馆之一,即天子的书库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建藏书之策,置与书之官,下及诸子传说,皆充秘府。”注:“如淳曰:刘歆《七略》曰:外则有太常、太史、博士之藏,内则有延阁、广内、秘室之府。”
乡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北洋政府公布《乡自治制》,但未实行。其中规定,乡的自治执行机关为自治公所,设乡长一人,由乡自治会选出,呈由县知事委任,掌办本乡的自治行政事务;并
州府及其长吏的别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太史慈传》:“州家闻之(州章被坏),更遣吏通章,有司以格章之故不复见理,州受其短,由是知名,而为州家所疾。”
官署名。金置,见“架阁库”。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佐吏,掌佐掾主祠祀事。东汉常山国元氏县令下有祠仁德掾、史各一人,掾为正,史为副。见《隶释·三·无极山碑》。也有人认为祠仁德史为郡吏。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简称。又称殿岩。即殿前都指挥使,在宋朝,殿前都指挥使称殿帅,也称殿巖。参看“殿前都指挥使”条和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殿前司》。
即“僚友”。《令簋铭》: “用飨王逆造,用既寮人。”参见“僚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