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平将军
官名合称。即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将军。三国魏置,三品。晋朝及南朝宋、齐沿置,各一人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; 陈三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二品上,二十三年为三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为正七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平东将军、平西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平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平将军》。
官名合称。即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将军。三国魏置,三品。晋朝及南朝宋、齐沿置,各一人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; 陈三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二品上,二十三年为三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为正七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平东将军、平西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平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平将军》。
吏名。北宋前期,中书门下置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中书省、门下省各置。位在守当官下。吏员名。宋代置于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,在三省吏房中充抄写之任。其地位低于守当官。绍圣三年(公元1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(229) 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徐) 详、(胡) 综并为侍中,进封乡侯,兼左、右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、魏置,掌领右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下都建业。(徐
官名。①金朝始置,为世袭军职。初专授予汉人降臣,后也用以称女真军事组织猛安。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后封功臣,又称千夫长,共九十五。元朝于各路设千户所,置为长官,隶属于万户,下领百户。以统兵之数分为上、中、下
官名。①西汉将军名号。武帝时以韩安国为之,督护诸将军。不常置。②东汉献帝建安十二年 (207) 曹操改丞相府护军为中护军,其资重者迁护军将军,四品,职掌相同,典武官选举,与中领军(领军将军) 同掌禁军
官名。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(690)置仗内六闲,以殿中丞检校仗内闲厩,以宦官为内飞龙使,简称飞龙使,掌仗内六厩之御马。五代后梁沿置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,(556) 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亦作宗师上士。掌管宗室事务,多任用宗室子弟。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 “武成元年 (559),拜 (宇文孝伯) 宗师上士,时年
官府文书名。北宋徽宗时,门下省属吏懒惰不虔,凡命令之出于门下者,皆事先将各长官官衔书于公文之上,遇事只须长官署名及填写事由,称为空黄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