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署名。辽朝改太府寺置,属南面官,职掌不详。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,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。以监、少监为正、副长官,辖左藏库、右藏库、支应所(又作支承所)、太仓、酒坊、典给署、市买司等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、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,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,各机关必须接受,先学习一年,期满后实授官职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置,《见汉书·樊哙传》,管理侯的家事,并可向皇帝上书,报告侯的情况。
官名。设于金太祖时,管理对外事务,由太祖叔阿离合懑充任。阿离合懑死,官废。官名。金置,为宗室功臣之一,其位略次于国相。金代官长称勃极烈,勃极烈是女真语的译音,意为“长官”、“管理众人”。见《金史·百官
官府治事之所。《晋书·谢万传》: 太原王述“为扬州刺史,万尝衣白纶巾,乘平肩舆,径至听事前,谓述曰”。亦作“厅事”。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六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封忠显校尉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信佐郎; 属八旗者从六品封承德郎,后改武信郎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信佐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