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部主判
即“判吏部事”。
即“判吏部事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路兵马统署司”。
见“绣衣直指使者”。官名,即绣衣御史。详“绣衣御史”条。
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为科曹的副长官。《汉书·肖望之传》:“朋与大司农史李宫俱待诏,堪独白宫为黄门郎。”官名。为西汉大司农的低级属官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有大司农史李宫。
见“户部榷关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勋侍下士”。
官名,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,驻陇西临洮县,俸比二千石,掌统帅驻军,维持地方治安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夏四月,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。”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官署名。简称山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
官名。即尚食奉御。
官名,宦者之长。战国置。西汉为宦者署之长,属少府,掌宫中宦者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战国时赵国置,掌宦者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蔺相如者,赵人也,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。”西汉也置,属少府,为宦者之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