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籍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刑部都官司,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刑部都官司,掌六曹寺监吏额及关防约束之事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罢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太史监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置,为军事参谋机关;其官有正使(协都统充)、副使(正参领充)等官,属陆军部。宣统元年,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陆海军,别建军咨处,命具勒载涛等领之;设总务厅,置军咨使二人;分设四厅,各
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(工徒)们分为五校,每校置令、丞。丞佐令帅工徒修建宫室等。景帝时有丞,成帝阳朔三年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将作少府》。
“黄沙狱治书侍御史”简称。
清代军队名。见“上三旗”。
元代汉军军户名。见“汉军(3)”。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此缺有广东之崖册、感恩、昌化、陵水等县,广西之百色、太平、宁明、明江、镇安、泗城、凌云、西隆、西林等府、厅、册、县及忠册、河池等数十杂职。属于边俸缺,有政绩而无过失者,照例三年升擢,
见“都商税院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,若主管官府无印纸,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、公据,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、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,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,称为背批。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、乡贯,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,统领龙卫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