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)改革官制,礼部新置各司均无“清吏”字样,祠祭清吏司亦改称祠祭司。职掌仍旧。参见“祠祭清吏司”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衣”。
汉制,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,岁终奏报朝廷。所察六条的内容,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《汉官典职仪》为:“一条,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;二条,二千石不奉诏书, 遵承典制, 倍公
即太子三师、三少。东宫三师三少的合称。西晋愍怀太子建东宫,始置六傅,以避司马师讳,改太师为太帅。六傅之名为太帅、太傅、太保,少帅、少傅、少保。自元康以后,诸傅或三或四或六,南渡以后惟置太傅、少傅。北魏
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受章奏,以理冤事,其职颇重,设令、丞。北齐属卫尉寺,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,有枉屈,经判奏闻,长官为令、次官为丞。隋朝沿置,令、丞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掌郊祀、元日、冬至天子御殿及禘袷后庙神主、赴太庙伞扇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殿中省的长官,见“殿中省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抽算竹木、蒲苇,制造帘箔,以供内外之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上隶将作监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抽算竹木、蒲苇、造制帘箔,以供需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刑部的头司。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刑部郎中二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其职任为辅佐尚书、侍郎掌律法及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官名。北周置,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,正三命。其下设给事中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