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卫都指挥使
官名。元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,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,属枢密院。品秩职掌同前卫。以都指挥使为主官,员额三人;下设都指挥使二人,佥事二人,经历二人,知事二人, 照磨一人, 令史七人, 译史二人,知印一人,通事二人。所辖有镇抚所一,行军千户所十,弩军千户所一,屯田千户所一,又设教官二(蒙古字教授、儒学教授各一)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置,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,属枢密院。品秩职掌同前卫。以都指挥使为主官,员额三人;下设都指挥使二人,佥事二人,经历二人,知事二人, 照磨一人, 令史七人, 译史二人,知印一人,通事二人。所辖有镇抚所一,行军千户所十,弩军千户所一,屯田千户所一,又设教官二(蒙古字教授、儒学教授各一)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。次于护军统领。入关前名“巴牙喇甲喇额真”,天聪八年(1634)改为“甲喇章京”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护军参领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1351年)置,隶行都水监,秩从五品,掌巡视河道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之。时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魏末改“中部都尉”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—289
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
文书名。参见“奏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工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工程队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以及军用水陆交通、陆军工程、测量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,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置员外郎为副贰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司计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故; 玄
即“三司推勘公事”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高乾传》:“(高昂)复为军司大都督,统七十六都督,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