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知集贤院事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三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同中书门下三品。官名。唐玄宗于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改中书省为紫微省,门下省为黄门省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同紫微黄门三品。五年(公元7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
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佐,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官名。唐朝西都 (长安)所在地方最高行政长官,置一人,从二品,多以亲王兼领,实际事务则以长史 (后改为尹) 署理。官名。唐置,即“京兆牧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造铅弹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史令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九品中。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观测天文,推算历法。
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四阶,秩正五品上。官名。金置,正五品上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选举名目。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。清初定为五贡之一,每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(1742)改十二年一举。每次选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人,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,经朝考合格者,分别派充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科举制度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馆职,掌整理图书,供职一至二年后,许带职补外,并可超迁官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贴职之一。绍圣二年(1095),并入秘阁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