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佥宣徽院事
官名。金设于同知宣徽院事下,正五品。元设于佥宣徽院事下,置二员,正四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四品,位在宣徽院事之下。
官名。金设于同知宣徽院事下,正五品。元设于佥宣徽院事下,置二员,正四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徽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正四品,位在宣徽院事之下。
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审查颁行教科书,收管本部所用参考图书,编录各科学艺报章。额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此外,亦可酌派本部他司人员或各学堂教员之熟悉科学者助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,置籍登录,然后转发三部,兼领发放、勾凿、催驱、受事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受宣敕及诸州申
官名。元置,为利用监的主官,见“利用监”。
官名。西周至战国已置,掌君主宗室亲族事务。《逸周书·尝麦》: “我九宗正州伯教告于我。”《古玺汇编》第九二号: “平匋宗正。”秦、汉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,例由宗室担任,管理皇族外戚事务,掌其名籍,分别
地区名。西藏地区在清代包括康、卫、藏、阿里四部。康指西康,卫指前藏,藏指后藏,阿里在西藏的西部。西康在北洋政府时期为川边特别行政区域,国民党政府时期建为西康省。故西藏的区域包括前藏、后藏、阿里三部分,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凡文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,仪制、司祭二司各置主事一人。所辖有铸印局、教坊司等。职掌同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佛教的机构。洪武元年(1368)置,四年革,后改置为僧录司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