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,可取得该任资序。又称得资。如选人初为防御、团练、军事推官,军事判官者,满三年成资; 掌书记、防御、团练判官,满二年成资。宋制,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群牧司置,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群牧司并入太仆寺,使名遂废。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。金朝为从六品。官名。见“群牧司制置使”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大匠,为后校令副职。成帝阳朔三年(前22)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后校令之副,属将作大匠,佐后校令掌所属工徒修建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掌诸军兵田。职与典农都尉相通。七品,秩六百石。隶大司农。西晋省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大司农,掌兵田(军垦),职与典农都尉类似。七品,六百石。晋省。
官名,汉朝齐置,掌宫阁屯卫兵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(秦)信谓左右阁都尉曰:意以淳于同马病为何?”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,周设此官,掌教东方夷族舞乐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韎师》。
登记官吏之名策。后借指出仕做官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“策名委质”。孔颖达疏: “古之仕者,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,以明系属之也”。《文选·李陵答苏武书》: “勤宣令德,策名清时。”
官署名。元置,为皇太子、皇太后的侍卫军组织。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世祖以五投下探马赤立蒙古探马赤总管府,秩正四品,设总管一人。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拨隶东宫。次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