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金郎中
官名。即金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2) 复名金部郎中。
官名。即金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2) 复名金部郎中。
官署名。元太宗元年(1229),以牙老瓦赤掌撒麻耳干、不花刺、拔汗那、斡端、可失哈耳等城邑和农耕地区行政财赋,宪宗时定界东起畏兀儿地,西至阿母河,置行政长官。《元史》称为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。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行参军”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主将兼掌管辎重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南安严侯宣虎,以河南将军汉王三年降晋阳,以重将破臧荼,侯,九百户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重将者,主将领辎重也。”汉代别将之一。《汉书·功臣表》
东晋州府别称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译汉文经籍为女真文。世宗大定二十三年(1183)九月,曾呈进所译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、《老子》、《扬子》、《文中子》、《刘子》及《新唐书》等,世宗命颁行。
官名。隋初置,员额二人,属内侍省。唐沿置,掌纠察宫内不法,每年傩祭(腊月驱逐鬼疫的仪式)时监视出入。员额六人,秩正七品下。
官署名,即设在雒阳的诏狱。诏狱,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督捕司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督捕衙门,隶兵部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并督捕前、后司及督捕厅为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置司中庆路(今云南昆明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四年罢,二十六年复置。二十七年,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。
见“制置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