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朝选官制度。指官吏任职日久,论资历依次升迁。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,忠原任尚书,“以久次转为仆射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大同七年(541)于宫城西立士林馆,延学者为之。在馆内讲授、议论经义。
汉苑名,掌养禽兽,供皇帝狩猎。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“(永元五年)二月戊戌,诏有司省減内外厩及涼州诸苑马。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,恣得采捕,不收其税。”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
官名,东汉公府及大将军府皆置此官,掌上章表报书记,俸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官名。东汉置,为公府的属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记室令史,主上表章报书记。”参见“记室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,改左、右拾遗为左、右正言,八品。其后多出居外任,或兼领别司,不专任谏诤之职。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谏院后,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
指伏羲和神农。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:“泰古二皇,得道之柄,立于中央。”注:“二皇,伏羲神农也。”
① 官府案卷文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天府》:“凡官府分州,及都鄙之治中,受而藏之,以诏王察群吏之治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说:“治中,谓其治职簿书之要。”②官名。治中从事(史)省称,汉朝为州之佐吏。秩百石,主选
皇帝的母亲原为皇后者称皇太后,新君立,皇后改称皇太后或太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。”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闰月辛巳,皇太后窦氏崩。”“甲子,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。”皇
官名。明清六科之主官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六人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每科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掌侍从、规谏、补阙、拾遗、稽察六部百司之事。清顺治十八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