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绩
官署名。即吏部考功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。
官署名。即吏部考功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考功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二品。陈沿置,
国防部内部行政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国防部各厅、局的人事、文电收发、通讯、档案管理、勤杂等事务。局内设管理、总务两组,另设七个处,分管各项业务。组、处之下分设若干科。其人员级别与各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三年(639)置,高宗显庆元年(656)置学生二十人,上元二年(675)改为崇文馆。参见“崇文馆”。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三年置,设学士等官,掌管经籍图书,教授诸生等事,详见“崇文馆
①官名。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员四人,从七品,属尚食局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膳之佐,协掌割烹煎和之事。宋朝沿置,为尚食属佐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又,宋
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,掌理全县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、公营业等公共事业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
官名。清初内工部之属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隶于总理之下。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。后省。
官名。乌孙国置,员二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西域乌孙国置,掌内部事务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乌孙国》:“相、大禄、左右大将二人,侯三人,大将、都尉各一人,大监二人,大吏一人,舍中大吏二人,骑君一人。
唐宋以来翰林院之通称。宋苏易简为翰林学士,太宗以红罗飞白书“玉堂之署”四字以赐,故有是名。官署名,汉置,详“玉堂署”条。
官名。即金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金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金部郎中为司珍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