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给事中,掌受三省、枢密院、六曹、寺监百司奏牍,文武近臣表疏及章奏房所领天下章奏案牍,具事目进呈,而颁布于中外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通进司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给纳朝服、祭服。徽宗时,大晟府亦置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初改大理寺司务置,二人,从九品。仍掌出纳文移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称司务。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》,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,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。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由大总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朝前军、后军、左军、右军四将军,皆为从六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。
官署名。或简称丞相府、相府。北魏始于丞相上加大字,以尊崇权臣。孝武帝太昌元年(532),高欢为大丞相,于晋阳 (今山西太原西南) 建府,辟僚佐,置长史、司马、从事中郎、参军、掾、属等。诸僚属初仅管理相
官名。明朝王府三伴之一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置,一人,从九品。与伴读、伴讲合为王府三伴。诸王待如宾师。成祖即位,革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巡警、户籍、消防、营缮、卫生事宜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负责王宫警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公车司马猎律。”官名,西汉时掌殿司马门,受天下奏事,并掌宫中巡逻和征召等事。东汉掌南阙门,受吏民章奏、四方贡献等。王莽时改称王路四门。参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