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寂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,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,诏废佛、道两教,沙门道士,并令还俗,寺观塔庙,赐给王公,遂无所掌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,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,诏废佛、道两教,沙门道士,并令还俗,寺观塔庙,赐给王公,遂无所掌。
官名。指教授五经的五经师、孝经师等。西汉平帝元始三年(后3)立学官,郡国曰学,县、道、邑、侯国曰校,置经师一人; 乡曰库,聚曰序,置孝经师一人。东汉明帝永平九年(后66),为四姓小侯立学,又置五经师。
官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援明司牧局大使之例置司牲司,属光禄寺。置官有大使一人。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裁撤。参见“司牧局大使”。
即“官辽”。《汉隶字源 ·三萧》: “《夏堪碑》:,官遼临吊。’遼即寮字。”参见“官僚”。
监狱名。汉始置,《汉书·义纵传》载:“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。纵至,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。”同书《严延年传》载:“还为涿郡太守,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,得其死罪。绣见延年新将,心内惧,即为两劾,欲先白其轻者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,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,所有南面军民政事、刑狱诉讼无所不统。《辽史·萧孝忠传》:“国制,以契丹、汉分北、南枢密治之。”辽设司分治汉人,始于太祖时之汉儿
宋朝官员于奏状或奏札后另纸申述或请求的补充文字。作用同贴黄。参见“贴黄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沿之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与轻东将军同班,代旧辅国将军,大通三年(529) 降入宁远将军班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定为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如加为
官名。即司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门员外郎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。《大监刘阿素墓志》:“同火人典御监秦阿女等痛金兰之奄契,悲红颜而逃年,乃刊玄石,述象德音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二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