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士佐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其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士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,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其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士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,
参见“右民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置,掌陕西路、麟、府、丰、岚、石、隰等州及保德军吏卒、蕃官,领有关西界边防之事。南宋孝宗乾道六年(1170)罢。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办陕
官名。西魏,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分曹侍御史之一,掌度支运。
太子的称谓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降夺储嫡,开萌邪蠹。”
官名。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县伯中大夫”。
部门的负责人,专掌某事的官员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(文帝)朝而问右丞相勃曰:‘天下一岁决狱几何?’勃谢曰:‘不知。’……上亦问左丞相平。平曰:‘有主者。’上曰:‘主者谓谁?’平曰:‘陛下即问决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