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士佐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其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士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,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其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士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,旋併入海军部。掌收发文牍函件,并本部人员升迁、调补、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。初辖机要、奏咨、典章、承发四科。三年,
官名。明清地方州之医学学官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设官不给禄。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沿明制设 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,咨部给札。
官名。高昌国主客部次官,协助主客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官学名。清末仿照京师同文馆设置。(1)同治二年(公元1863年)江苏巡抚李鸿章创立,设于上海,培养通习外国语文人才,又称上海同文馆。学制三年,招收十四岁以下文童入学,学习外国语文及自然科学,毕业后分派
官名。隋文帝置驾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驾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
东宫武官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记“永平四年(公元511年)七月,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。”为皇帝的宿卫官,建德初改隶左司卫为左宗卫,掌东宫护卫。
官名。①清朝绿营军将领,即“营”之统兵官。位于参将之下。初制正三品,顺治十年(1653)改从三品。统班一营之军务,分属总督、巡抚、提督、总兵管辖。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,称镇标中军游击。水师中亦设。②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直隶天津府,奉天营口、金州厅,山东登州府、青州府,江苏苏州府,浙江嘉兴府、宁波府、台州府、温州府,福建福州府等地。以专理海防事务,故名。由各守道、巡道所辖,统于将军、督、抚。
见“参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