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寺少卿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二年(1655) 改尚方司置。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。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协理各一人佐之。后俱省,改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催总一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康熙十六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少卿”。
流外官品级,自勋品至九品,共九级,唐朝用为诸司令史、赞者、典谒、亭长、掌固等吏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兴造事务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)陵袭爵,后为赤城典作都将。”
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官名。西周中期置。内史类史官。掌册命宣读王命。《利鼎铭》: “王乎 (呼) 作命内史册命利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利鼎》说:“王乎作命内史册命利。”(《三代》四·二七·二)其职掌见“内史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于长才类科目。万岁通天元年(公元696年)诏举,韩琬及第。
参见“厅”。地方行政单位名。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,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,有的属府,有的直属于省,直属省的厅,称直隶厅。直隶厅除奉天凤凰、四川叙永外,皆无属县,而直隶州有属县。参看《清朝续文献通考·职官
散官名。南朝宋以来有殿中司马督,掌宿卫,其在正员之外者称为员外司马督。北周置员外司马为散官,秩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,以待贸易。南宋属太府寺。官署名。宋置,宣和二年(公元1120年)置管勾官,南宋时隶太府寺。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,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