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勋承务郎
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,为司勋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司勋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司勋员外郎,为司勋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司勋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,西周置。掌五邑守卫事。五邑是特指周都丰、镐、葊、成周,王城五地,或指一般五邑,不详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州府属官。品级依州等级而定,自流外七班至三班不等。官名,三国曹魏置,冀州刺史部有此官,掌州的文化教育,以明经者担任。其后南朝州府也有置此官者。
官署名。明清詹事府、鸿胪寺、太仆寺、钦天监之下属机构。掌理本机构之章奏文移,或兼理他事。设主簿一职,管理厅事。
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的合称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
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,不在官制序列中。有学正主其事,设博士。参“蕃汉二字院”。
见“阁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