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务厅

司务厅

官署名。①明清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之机构。掌理省署抄目、出纳文书之事。设司务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。②清朝同治三年(1864)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置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外务部复置。掌收发文件,呈递折件,保管监督使用印信等事务。设司务二人总领厅事。③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开用印信,收发文件,值日值宿,递折、传抄折件,并管辖学部各项人役。凡不属于各科杂项事件皆隶之。置司务二人。


官署名。明代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等皆置司务厅,下设司务官,掌催督稽缓勾销簿书,主省署抄目、出纳文书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、二》。清朝六部和理藩院也皆置司务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师稽查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
  • 司果执事

    见“果上人”。

  • 经理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判司

    官名合称。唐朝节度使、州郡僚属的统称。官名,掌批判文牍,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。唐代韩愈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》:“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楚尘埃间。”白居易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》:“趁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

  • 监州

    官名。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,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,代行刺史职权,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,简称监州。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,亦可升任刺史。见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。后亦为通判的别称。官名。通判的别称。南朝梁

  • 旗手卫

    官署名。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。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。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官。掌大驾金鼓、旗纛,帅力士随驾宿卫。清朝顺治十一年 (1654) 沿置,属銮仪卫、掌

  • 执幢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出征时持掌旌旗作为军中仪仗。《魏书·韩茂传》: “太宗曾亲征丁零翟猛,茂为中军执幢。时有风,诸军旌旗皆偃仆,茂于马上持幢,初不倾倒。”

  • 副直监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。属太子门下坊殿内局。隋改殿内局为内直局,置内直监、内直副监。

  • 乡正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
  • 盐务分司

    官署名。明、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。明朝设十四处,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,分别以运同、运副、运判司之。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,以总于都转运使,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。清朝沿设,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