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飞龙院

右飞龙院
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)分飞龙院为左、右,以小马坊为之,掌马牧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殿内司马督

    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各置二十员,正九品,参列军府,出使劳问。文帝开皇六年(586)罢。

  • 临时执政府庶务处

   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办理府内总务,职官设置不详。

  • 命圭

    周朝天子册封诸侯大臣时颁发的作为瑞信的玉圭。分公、侯、伯三等。《周礼·冬官 ·考工记 ·玉人》:“命圭九寸,谓之桓圭,公守之;命圭七寸,谓之信圭,侯守之; 命圭七寸,谓之躬圭,伯守之。”

  • 大名兵马指挥司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顺帝至正十年(1350) 十月,简称大名兵马司。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,下辖经历、知事等职。

  • 都卫断事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,以理军中词讼。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仍置断事司,设断事,正六品,副断事,正七品。

  • 钵阐布

    官名。即吐蕃官钵掣逋,掌国政最高长官。

  • 管河同知

    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
  • 乡自治会

   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停办各级地方自治,袁世凯死后,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公布《乡自治制》,但未实行。其规定如下:乡为法人,受县

  • 河台

   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。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
  • 故纸仓

    见“文书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