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翼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官署名。元置,品秩同左翼。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之例建为指挥使司, 大德七年(公元1303年)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,副都指挥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各二人,承发兼照磨架阁一人,令史七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一人,典吏二人,镇抚二人,所辖有千户所十二翼,教官二(蒙古字教授、儒学教授各一)。
官署名。元置,品秩同左翼。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之例建为指挥使司, 大德七年(公元1303年)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,副都指挥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各二人,承发兼照磨架阁一人,令史七人,译史、通事、知印各一人,典吏二人,镇抚二人,所辖有千户所十二翼,教官二(蒙古字教授、儒学教授各一)。
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。如经筵讲官,起居注官,武英殿、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,皆无额设,各由翰、詹、坊、局官员以本职兼充; 翰林院掌院学士,本系专官,例由大学士,尚书
官名,汉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田官,掌农事。见《居延汉简》。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幢的主将,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,主要用于仪卫,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。多以他职兼领。北齐时与军主、别将、统军、都将合列为“备身五职”,备宿卫; 将作寺亦置,负责营造。北齐从九品,北周正三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监御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来大千传》: “(来提)官至监御曹给事,冠军将军,兖州刺史、濮阳侯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佐蕃部中大夫、小蕃部下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蕃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
官名。隋朝行台省百工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八品。唐朝将作监百工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武官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梁大同四年(公元538年)魏彭城王尔朱仲远来降,命为定洛大将军,仍使其北讨,故以“定洛”为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