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小宫伯下大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即太官丞。
①官署名。(1)诸公、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。北齐置,设行参军。(2)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隶度支尚书。掌全国计帐、户籍等事。设郎(郎中)。(3)州刺史僚属诸曹之一。北齐置,设掾史等员。②即“左
官名,汉时夫余国置,掌出使,唯君命所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(夫余)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、大使、大使者、使者。”
官名。元置,秩从五品,员额四人,为武备寺的佐官。
官名。同“太保”。西周始置。周王辅弼三公之一。《大保簋铭》: “王降征令于大保”。春秋时曾国亦置,见《曾大保盆铭》,详“太保”。
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监视官,分超等、头等、二等、三等四级。
官名。清自鸦片战争以后分税关为海关与常关两类,均设置监督,分隶于南北洋通商大臣或各省督抚,也有驻防将军监理的。监督有专设监督,也有由关道兼的。不过海关监督名义上虽为海关的行政长官,统辖税务司,但实际上
官名。北魏置,唐朝人修史时,因避讳改称“第二领人酋长”。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无此职品阶。北魏
即“内帘官”。参见“帘官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侍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