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宗侍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,设大使、副大使各一人,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即郎官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馆陶公主(光武帝女)为子求郎,不许,而赐钱千万。谓群臣曰:郎官上应列宿,出宰百里,有非其人,则民受其殃,是以难之。”故称郎官为星郎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,二人,正九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丞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掌饮令之下。掌承奉太子汤茶及酒果之事。秩正九品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”同,详此条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不常置,为西北路总领司长官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军吏。大夫爵。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: “吴与楚战,莫嚣大心抚其御之乎曰: 今日距强敌,犯白刃,蒙矢石,战而身死,卒胜民治,全我社稷,可以庶几乎?”
官名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。辽朝的宣徽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南院宣徽使,知南院宣徽事为宣徽使的佐官,佐宣徽使掌南院御前祗应(供奉)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① “长流贼曹”省称。② “长流参军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