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纳匹缎库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掌受纳绫锦院及西川所输锦,鹿胎、绫、罗、绢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并入内衣物库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掌受纳绫锦院及西川所输锦,鹿胎、绫、罗、绢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并入内衣物库。
官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历朝诸侯王、列侯因罪、死亡或无继嗣被剥夺或撤销封国。《汉书·刘安传》:“安自刑杀,后、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,国除为九江郡。”
省议会为一省的民意议事机关,民国置。清朝末年在各省设咨议局,提议一省之事。为省议会之预备。民国正式成立,国民政府军政、训政时期不设。民国二十五年宣布的《中华民国宪法草案》规定于各省设省参议会。省立法机
官署名。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仗司各一,判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。掌殿内宿卫,皇帝外出时奉引仪仗。南宋时转属兵部。
即“巴牙喇壮达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,见”给事局”。
见“总制使”。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
见“都监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都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