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事司
即“三司受事司”。
即“三司受事司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 改右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 (少府监),置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席荐、制革、胶墨等杂作,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、斧钺、甲胄、纸笔、茵席、鞋履等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初为
即“小遂伯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,其右翊府置,为长官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掌领本府翊卫,督京城六街铺巡警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北宋
散阶称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六品下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正五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德郎。官名。金、元、明皆置。金代官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合称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设江南行御史台,下设江北淮东、淮西江北、山南湖北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浙西、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岭北湖南八道提刑按察司。
爵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开国男”。爵位名。北齐置,与散县男同为从五品。
官署合称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(1396)将全国按察分司分为四十一道。计有直隶(今江苏、安徽)六道,湖广(今湖南、湖北)四道,陕西五道,四川、山东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各三道,浙江、北平、河南、福建各
官名,辽置,掌管皇族军政事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舍利司》。
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