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运都监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见“发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设常侍等官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为左右备身府属官,各三员,正四品,掌领骁果禁兵。官名。隋置,详“折冲”条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二八片: “壬辰卜, 贞厥令尹工。 ”
散官名号。隋炀帝始置,为从四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朝复置,定正四品下。宋初沿唐制。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改通奉大夫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后,复设为新寄禄官,正四品,取代旧寄禄官
官署名。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,治福州。后移至泉州,寻复还旧治。二十八年,改为宣慰司,隶江西行省。次年,复立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),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,移治泉州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、北周沿置。一说作内司奄上士。天官府司内司长官,由阉人充任,掌宫内事务,是宦官的首领。设司内中士以佐之,领内小臣奄中士、内司服奄中士、典妇功奄中士、巷伯中士等官属。正三命
官制用语。国家监察制度之一。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,请求惩治。秦汉以来,历代设有御史等官,专司其职。
①地方正职政务官。《管子· 立政》: “分乡以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桓公令官长,期而书伐。”韦昭注: “官长,长官也。”②春秋战国诸侯朝见天子时的次序; 其最先者。《左传· 隐公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