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财政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征税募债,管理公产及其他地方财产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财政科。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初为辅导太子,与华盖殿、文渊阁诸殿阁大学士秩皆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
官名,汉置,为候长之副,佐候长主亭燧等事,掌侦察候望报告敌情。参看“候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朝为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郎(郎中)为长官。西晋一度设尚书主之。掌车舆畜牧之政。当时战争频繁,故马政尤重。或说魏隶左民尚书,西晋初有“驾部尚书”,当隶之。南朝隶左民尚书,兼辖车府署。北魏前期
官员。北洋政府设于地方侨务机关福建暨南局,备咨询顾问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权置,三国吴沿之。领兵。孙静自奋武校尉迁此。见《三国志·宗室传》、《顾雍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屯卫兵或帅军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顾承传》:“拜骑都骑,领羽林
官名。宋朝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德郎。金
官名。民国前期,中央政府各部长官称总长。国民政府成立时,改称部长。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为中央行政各部的首长,亦称部长,员额一人。北洋政府沿其制,国务院各部设总长一人,特任,均为国务员。其称谓如外交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初置,一员,从二品,为右骁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官城内外,则与右卫上将军分知助铺。宋朝置为
官名。元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置于江浙、湖广、江西三行省,提举,从五品,三省各一人;同提举,从七品,三省各一人。
官名。省称主记史、记室史,汉朝郡县属吏,主录记书,催期会。官名,汉朝州郡有此官,也简称主记史、记室史、位在主记室掾之下,掌记录书,催期会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