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租曹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,主租赋之事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,主租赋之事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帐下骑兵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钟会传》:“或谓会: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。”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,凡外官,或一、二年,或三年、九年进行考核,以定黜陟迁转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袁世凯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一日公布其御用的“新约法”。因为“新约法”规定以大总统直接兼任行政首长,原来居于内阁地位的国务院当然不容许再存在,遂于五月三日取消国务院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属代尹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秩七品上。掌语言通译之事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三国时称吴国君主为东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鲂传》:“鲂既目见靖事,且观东主一所非薄……东主顷者潛部分诸将,图欲北进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官名。宋朝讲议司、修政局、实录院皆置,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,进行研究。
女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置,原名管干仙诏公事,南宋改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