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狱(监)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等吏员经管。清末改设管狱官。民国时期凡未设新监的县,由管狱员管理县监。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等吏员经管。清末改设管狱官。民国时期凡未设新监的县,由管狱员管理县监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翰林医官院,元丰五年(公元1082年)改院为局,属内侍省的翰林院。掌以医药侍奉皇帝,治疗疾病。以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为正副主官,亦有差人内内侍省官主管医官局者;下设直局、医官、医学、祇候等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典籍厅之办事官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为内阁后设。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。正七品。负责出纳文移及收贮红本、图籍等事项,并保管典籍厅关防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内阁典籍厅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有“段氏”官名。 《总序》: “攻金之工, 筑、 冶、 凫、 㮚、 段、桃。 ”贾公彦疏: “段氏为
见“右卫”① 。
官名。西晋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。东晋省。官名。汉有龙马监,晋置龙马厩令,隶属于太仆,掌畜养良马。
官名。唐、五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府各置一员,位催官、巡官之下。官名。唐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的属官中有衙推,刺史领军使时也置衙推,另外,州有州衙推,军府有军衙推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官署名。即左武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左武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