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民政长
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。见“县司令”。
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。见“县司令”。
官名。唐朝待诏于翰林院的天文博士、天文生等,称翰林天文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迹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迹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迹人”。
即“扎尔固齐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四年(987)始置为馆职,以他官兼任,掌编修史籍。任职期满,非有特恩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减磨勘三年,罢所带职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县廷警卫,禁盗贼,隶属于县功曹。此职见于《碑》、《传》者甚多,如渭城游徼见《汉书·胡建传》,郏县游徼见《后汉书·臧官传》。其见于碑刻者均冠“门下”为称,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等。
皇帝的护卫骑兵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中山简王焉》:“永平二年冬,诸王来会辟雍,事毕归蕃,诏焉与俱就国,从以虎贲官骑……今五国各官骑百人,称娖前行,皆北军胡骑,便兵善射,弓不空发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命。职掌不详。散官名。北魏有诸局都尉,秩从九品上。北周置山林都尉以为散官,秩一命。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世族名籍。《韩非子·亡徵》: “私门之官用,马府之世〔绌〕。”陈奇猷注:“此文马府者,当为掌典册之官。上句既言‘私门之官用’,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。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简翰林院官为之,备顾问应对,秩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,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德(1426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