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威仪司
官署名。元置,管理县内道教事务,有道录、道正、道判等职。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,其他均由道官处理。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,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。
官署名。元置,管理县内道教事务,有道录、道正、道判等职。道士词讼除刑事犯罪归地方官府审理外,其他均由道官处理。道士与百姓间的诉讼,由地方官府会同道官处理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掌编修司农寺条例。八年罢。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中尚方令副贰,四百石、九品。南朝梁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。隋朝因置,改名内尚方丞。唐朝复为中尚方丞,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除方字为中尚丞。参见“中尚方署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中尚
宫帐名。又称阿思斡鲁朵。辽道宗所建。以诸宫帐御前承应人及兴中府户置,有正户一万,蕃汉转户二万,骑军一万五千。石烈二,名为阿厮、耶鲁; 八瓦里,即阿厮、耶鲁、得里、乣里、撒不、鹘笃、蒲速斡、曷烈; 七抹
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国民政府设置,隶属内政部,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,设编审委员若干人,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;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,常会每星期一次,临时会无
官名。主城门或军营门。西汉城门校尉属官有十二城门候,掌按时开闭城门。东汉沿置。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又,诸将军营部亦置。隋朝为左右监门府属官。隋高祖仁寿三年 (603)于监门府置门候一百二十人。炀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地政署,办理地籍整理事务。以处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处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