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吏房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见“必阇赤”。吏员名。蒙古语,意为书史。蒙古初期以必阇赤掌文牍之事。元代各官署中以蒙古文作书的掾史、令史,称为蒙古必阇赤。如中书省即置蒙古必阇赤二十二人,左司十六人,右司六人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记丞相府有集曹掾,主管郡国上计。郡府集曹亦当主管各县上计;此外,《五行大义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供纳输。”故集曹还有运输谷物以实仓廪的职任。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
清户部的内部机构。其职掌为按例限督催十四个清吏司所办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派委,另有经承二人,为额定人员。
即“宗子录”。参见“宗子正”。
南宋军名。(1)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由于辛企宗出任御营使司都统制,御营司大军统制韩世宗、前军统制张俊不服,高宗就命二将所统队伍改御营为御前,韩世宗任御前左军统制,张俊任御前右军统制,不属御营,即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卫处主事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,主左藏大盈库事。宣宗大中五年(851)宦官刘遵礼曾为之。昭宗天祐元年 (904)停。
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汉属左冯翊,为云垒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云垒长之佐官,助云垒长掌高垒。参看“云垒”、“云垒长”条。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,属中书省。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,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,直接受命于皇帝。负责草拟诏书,受理文书章奏,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、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。成为政权的中枢。梁、陈沿置,改中书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