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吏房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喻寒觅零逋,与整事大相、小整事任国事,总号曰尚论掣逋突瞿。
使职名。即丽正殿修书使,唐玄宗开元七年(719)置。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,以五品以上官为之。
官名。明初置为太子官属,以勋旧大臣领职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詹事院,遂罢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掌参议军事。见《集古录跋尾》所引《司马整碑阴》。
官员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设于四川,掌茶、盐生产及销售事。详“盐法道”。
清末礼部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设,掌审议本部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,兼理本部各司俸银俸米。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正四品,所属有主事二人,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,统领高军虎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宋朝贡举考试中防止考官作弊的一项措施。太宗淳化三年(992) 省试,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,命下即锁宿尚书省不得回私第,以防亲友请托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,令省试、解试考官锁宿。此后,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,郭猗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正二品。初兼驻法、俄、义、比等国大臣。二十八年,始为专使英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,以及驻新加坡